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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汾:洪洞一村乡民深夜击打乡民家门对民警进行谩骂及身体进犯!

来源:欧宝体育OB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10 17:51:57

  洪洞县公安局继续展开“冬天举动”,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高压态势,不断加大冲击力度,全力保护辖区治安安稳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2025年2月6日,淹底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同寻衅滋事、阻止履行职务案,捕获一名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人王某某,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有用保护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令威望,保卫了国家法令庄严。

  2月5日0时49分,淹底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,称某村尹某某住所内有人敲门,请处理。民警接警后当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,经了解得知,王某某深夜击打尹某某家门,因尹某某未给其开门,王某某便继续用手拍、用脚踢,民警抵达后当即上前劝慰、阻止。王某某心情激动、拒不合作问询,并对民警恶语相向。

  为避免王某某呈现驾车抵触等过激行为,民警拿走了王某某轿车钥匙并联络其家人将其劝回。但是王某某当场心情失控,无视劝止和正告,又一次对民警进行谩骂及身体进犯,民警屡次正告无效后,运用催泪喷雾器对其进行了阻止,控制住现场后,由王某某家人将其暂时接回家中,等候进一步查询处理。

  经查询,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、阻止人民警察履行职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、第二十六条第(二)项、第十六条之规定,洪洞县公安局淹底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分。

  寻衅滋事、阻止人民警察履行职务的行为,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与法令威望,必将遭到法令的严惩。洪洞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冲击力度,紧盯治安显着问题,消除化解各项危险危险,继续净化辖区治安环境。